根据《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2020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的要求,现制定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面试实施办法。
一、面试内容及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若得分为非整数,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根据入围考生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政审人员。
二、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2020年2月2日(周日)上午7:30。
面试地点:扬州市江都区职业教育集团(扬州市江都区新都南路1号,江都区公安局北侧)。
请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于2020年1月23日(上午9:00-下午17:00),到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南门门卫室(扬州市江都区纬三路616号)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纪律监督
面试工作始终严格纪律、规范实施,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扬州市江都区纪委派驻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0514-86862374。
四、其他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将通过江都区公安局网站及时发布相关信息,请考生随时关注。其他事宜根据《简章》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14-86060056。
五、本实施办法由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附件: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扬州市江都区公安局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