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20年11月扬州市广陵区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简章》规定,开考比例为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规定的办法、程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此后仍无法开考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该岗位。对照上述规定,所有岗位开考比例降低为2︰1。
根据实际报名情况,经审核,对未达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核减、取消,现公布如下:
一、核减招聘计划的岗位
扬州市口腔医院01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3人,实际报名成功人数为5人,相应核减计划1人;
扬州市口腔医院05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2人,实际报名成功人数为2人,相应核减计划1人。
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扬州市广陵区中医院02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实际报名成功人数为0人;
扬州市口腔医院03岗位,原计划招聘人数为1人,实际报名成功人数为0人。
以上岗位均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取消相应招聘计划。
扬州市广陵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扬州市广陵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