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高邮市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邮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高邮市医疗急救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参加笔试。笔试为全程封闭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所使用的身份证姓名、公民身份号码相一致,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材料(辅导用书)。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确定各科目笔试合格分数线,该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按各招聘岗位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含同分并列者)。各岗位之间不进行调剂。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等。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笔试、面试)均不指定复习教材(辅导用书)。
(四)体检
符合上述“(三)面试”有关最低合格标准的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
根据入围考生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其中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则另行增加笔试并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市卫健委具体负责,按有关规定实施。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放弃体检或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体检,即取消体检资格。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统筹负责,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计划缺额时,均按该岗位入围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北京公务员
考察合格者,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邮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页面(http://gaoyou.yangzhou.gov.cn)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聘用
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获准被聘用的人员如与有关单位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协议等)或存有其他人事劳动等关系,在正式聘用前,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负责处理。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因资格审查或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取消考生相应资格时,高邮市卫健委及时告知考生取消资格决定的内容及依据等。
四、聘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及时公布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高邮市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4-85857909。
六、本公告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高邮市卫健委人事科咨询电话:0514-84642579
附件1:2024年7月高邮市医疗急救站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条件简介表.xlsx
附件2:2024年7月高邮市医疗急救站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高邮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5日